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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[不爽] 警察知法犯法.罪加一等~不然憑什麼當執法人員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jf0928924248    時間: 2010-10-18 11:40     標題: 警察知法犯法.罪加一等~不然憑什麼當執法人員

看著新聞中.許多的執法人員知法犯法~

酒駕.就是個常見的例子~

當警察取締酒駕時.可曾確認自己沒有犯下同樣的錯~

人民酒駕.吊照.罰款~

而警察呢?除了記過之外.還有什麼罪加一等的法規嗎?

要當執法人員.就該有執法人員的樣子~

執法人員酒駕~縱使是吊照.終止警察資格~一點也不為過~

因為是執法人員.就要有認知.自己是被大家用放大鏡看著~

如果警察犯法.法規是那麼的不痛不癢~

請問.你們憑什麼拿納稅人的錢啊~

警察囂張的行徑.經常可見~

又不是在抓犯人.憑什麼違規~

說什麼是在執勤.不是多重大的事.也可以當做違規的藉口嗎?

要做執法的手.就請先把法規記熟.不要說一套做一套~

那就不是人民的保母.而是人民的恥辱了~



每一個人民都有檢視執法人員的權利~

現在大家的手機都有著照相.或是錄影的功能~

請大家善用您的權利.將違法的執法人員的惡行錄下~

寄給法制單位?一定會被壓下來的~

寄給壹週刊.或是蘋果.應該比較迅速吧~

不過如果連他們都保護警察.那台灣就真的沒救了~
作者: 啊祅丌    時間: 2010-10-19 04:31

我同意

對 = =

之前就是這樣= =

被那些 人稱保母的人氣到 = =+

-..-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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